今晚開會提到新青規章中一些關於紅色的節錄,讀完後我們分享了在香港生活紅色的困難和困惑,雖然沒有什麼結論,但我自己就從大家的分享中聽到、學到不少。(給我一點時間消化吧,希望能有所進步!)
不如大家都看看今晚提到的幾點?
(Note: 以下是非官方翻譯)
第二章 第二代新青如何以他們自己獨特的方式去生活以下各層面
第一層面:紅色—財物與工作的共通
1. 新青認為所有屬靈與物質的資產均來自天主,需為各人的益處妥善掌管。所以,新青希望有責任地運用它,也抱著不依戀的態度。在考慮自己需要的同時亦顧及他人的需要。
2. 故此,新青不斷致力分享他們所擁有的:包括物質及屬靈的資產以至他們的才能。新青效法初期基督徒生活的這種財物共通,加上一切天主賞賜的額外收入,組成了一筆名為(天主的資產)的基金。新青在合一中加以管理,並以不同方式將其增值。
3. 這基金透過[世界新青中心]與全世界新青分享,為能幫助到其他有需要的新青和其他人士。為新青來說,這是世界性財物共通的第一項有形標記。特別透過由他們推動的(合一世界青年)運動,他們想援助世上所有人。
4. 每區域裏新青生活的(物質財物共通)大致如下分配:甲、一部分保留給每個(新青小組),為新青和那些與他們接觸的人的需要。乙、一部分送往(彩虹小組),為全區域新青的需要和成長。丙、一部分送往(世界新青中心),為持續世界性的財物共通,維持(世界新青中心)的生活,以及整個分支和瑪利亞事業的發展。(世界新青中心)考慮一切需要,決定分配財物共通的比重。
5. 在與(世界新青中心)協議下,新青推廣並幫忙那些涉及所有新青,整個瑪利亞事業,或某一區域舉辦的活動,並為特定的目的去籌集金錢。
6. 已工作的新青,為服務其他人,願意做好自己的工作,並發展自己的才能,在專業領域裏增長。讀書的新青,以同樣的精神去學習,因為他們認為今天的努力,將為明天作好準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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